广告公司劳动合同11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告公司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告公司劳动合同1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乙方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承担相应工作
任务(该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范围是:
经甲方披露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甲方的经营范围及上述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随着今后的发展,根据甲方生产或工作需要、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根据乙方的能力表现,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上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及培训时间不在此范围内)。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金额见本合同附则中的工资明细;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并同意执行甲方参照市场标准、结合甲方经营状况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工资标准与乙方的岗位性质和岗位责任相适应,并随岗位变动进行调整。
第七条乙方加班,应按甲方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补休或加班工资的计发,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乙方劳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员工贪污、受贿、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项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上述第十四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工作交接、结清各项费用的手续。甲方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通读上述规章制度并理解其内容,知晓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 ……此处隐藏15685个字……秘密。
4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4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等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 变更
48.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49.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 解除
5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
①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材料、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状况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中有虚假的。
② 乙方出现任何影响工作的病症(精神病、传染病等),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③ 乙方如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的。
⑤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岗位标准的。
⑥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岗位考核项目中所涉及的严重违纪项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出现甲方规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有违法乱纪行为;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
(5) 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名誉的,即由于个人原因果计被客户投诉达三次的。
(6) 偷窃甲方或他人财务的。
5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 乙方所在部门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或已经解体,而甲方无其他合适岗位可以安排乙方工作。
5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 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第三天通知;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 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 乙方享受法定探亲假期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必需遵守以下约定方可离职:
(1) 凡掌握甲方长期、固定、较大客户的人员(乙方),须在客户完全交接给继任者后,方可离职:
(2) 对甲方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其他人员(乙方),须在甲方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后,方可离职。
(三)终止
5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四)续订
57.合同到期时,经协商同意双方可以继续劳动关系,届时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届满时,甲方应当将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续订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解除、终止的注意事项
58.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应向甲方交回甲方发放的证件(如工作证、出入证等),归还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物品、工作设备、物品(包括住房、汽车、手机、计算机、电话、资料、钥匙、设备等)及其他物品。
九、违约责任
59.甲方依据本合同第52条、第53条2、3、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月基本工资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月度工资的平均值)。
60.甲方根据本合同第50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甲方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61.乙方因公派出国工作或研修,应遵守有关规定(出国工作协议),否则应按规定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6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果乙方立即停止泄密,积极阻止泄密范围扩大,甲方将酌情减少乙方损害赔偿数额: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给予乙方行政处分、经济制裁和其他惩罚。
十、劳动争议处理
6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6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5.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6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由甲方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监督执行。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6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声明:
(1) 甲、乙双方在签约前均己仔细阅读过上述文件。
(2) 作为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无任何未完结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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